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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钱不还,可以主张对方配偶还钱吗?

    2024-08-26 04:18:36发布,还有278天过期,322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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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到了还款期限,借钱的人不还钱,那么债权人能否主张债务人的配偶还钱呢?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外借的钱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找其任何一方还钱。所以,夫妻一方借钱不还,债权人找另一方主张还钱,甚至起诉至法院,都是可以的。但在实务中但遇到这种情况,是否就能直接起诉对方配偶呢?


案例


2015年5月26日,曾某因生意周转向钟某借款2万元,出具其个人署名的《借条》一张,并由陈某提供担保。2018年1月,钟某在多次要求归还欠款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曾某及其妻刘某共同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钟某诉称被告曾某因生意资金周转所需向其借款,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是用于曾某与其妻刘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对于原告钟某主张本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该院不予支持。法院遂判决被告曾某归还原告钟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由被告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钟某要求被告刘某共同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

所以,债权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点


债权人需证明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不管债务人是否跑路,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还钱,都需要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是真实存在的。因此,债权人可以提供借条、欠条等凭证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同时,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和录音证据也是可以的,关键是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第二点


确定这笔债权的合法性


债权人在借钱时,是否知道对方借这笔钱的用途是什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关系不予以保护。例如,**博作为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动,所产生的借贷关系自然也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如果这笔债属于**债、毒债,那么债务人的配偶都将不负还款责任。

同时,对于利率部分主张的合法性也需要注意。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的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24%。如果两人发生借贷纠纷,债权人所收取的高于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法律也是不予保护的。


第三点


债务是否属于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是一体的,除了可以享有共同的财产之外,也需要承担共同债务。但并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如何明确这笔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了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的配偶就无需承担。

法律也规定,如果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做了约定,而第三人即债权人也知道此约定,那么,债务人的配偶也无需承担这笔债款。但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因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当然,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的婚姻生活,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因此,想要在债务人欠钱不还时连同其配偶一同起诉,就必须要明确这笔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是难以依靠自身证明的,可以在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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