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年级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路小学8月1日-3日网上报名
根据《市中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中教体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东外环;南至十里泉路;西至解放路;北至刘岭路沿建设南路至人民路。不含光明路街道办事处中心校等镇街学校的生源。
二、招生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凡在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报名时间
8月1日―3日下午17:00止。请按照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留意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审核进度,切勿错过适龄儿童的报名工作。如有问题,请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四、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入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登录后,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
3.登陆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4.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5.填报所属学校;
6.审核。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7.查看入学须知。
注:
①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线下到市中区人民路小学仁和楼二楼外联组现场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现场工作时间为8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②家长填报信息,经学校网上审核录取后,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网络查看录取结果,自行打印录取结果通知书;审核未通过的,可继续补充修改完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
③报名入学流程: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监护人按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对网上报名材料初审和复审―>网上审核通过―>学校公示―>发布入学通知。
五、服务学校界定
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服务学校,具体为:
1.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就和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一起在城区内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市中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适龄少年儿童户籍随监护人为出生申报地,但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或变动,在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可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4.在城区内投亲等原因迁户的适龄少年儿童,初中就读可安置到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定点服务学校,服务学校判定以户籍地址为依据。
注:监护人房产应为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办公、公寓或门市等商业房产。户口簿应为完整家庭户。
六、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凡居住证在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为准)和稳定的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均需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
2.综合城区义务教育段生源数量和教育资源等因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依据居住证地址,小学到居住证地址服务学校申请入学。
3.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信息材料,主要有:①父母及学生身份信息;②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学生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报名时,材料③④项均应满一年以上。
4.学校应按有关规定接收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中小学不得拒收;确因学校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七、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应适宜安置。轻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可申请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八、相关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2.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自2020年6月19日起,原则上在中小学招生时,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具体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界定。
4.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5.欢迎广大家长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切勿轻信招生谣传、房地产营销人员的虚假和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的各种招生欺诈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招生咨询电话:8118277、8118200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九、转学事宜
符合我校学区范围内的转学生,请家长于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中区人民路小学仁和楼二楼党员活动室进行初审登记。